本文把公開程序整理成考生容易理解的流程,說明到場後會經歷甚麼;不提供題庫、答題示範或課堂訓練方法。各項日期、地點及實際安排以警方最新通知為準。

先理解兩個階段怎樣銜接

EI 是 Extended Interview(延續面試),由多項個人及小組活動組成;FIB 是 Final Interview Board(最後面試委員會),以委員提問的形式作進一步評核。兩者是不同階段:通過 EI 後,按通知完成心理評估,再另行出席 FIB。可把 EI 理解為在活動中觀察你的表現,FIB 則透過面談進一步了解你的能力、推動力及價值觀。

EI 開始前:短文、自我介紹與提問

警方的 EI 說明列明,通過筆試的考生會獲邀到警察學院參與約半天的考核。正式活動開始前,考生還要即席寫短文、作自我介紹及回答考官提問,所以到場後不只是直接開始四項活動。考核以英語為主,部分項目配合粵語;首兩項即席發言及小組討論須取得合格成績,才會獲邀繼續餘下考核。

EI 第一項:即席發言

這是沒有預先準備講稿的口頭發言,中文與英文各佔兩分鐘。中文部分沒有準備時間;英文部分會有 2 分鐘準備時間。與小組討論不同,這一項先呈現你個人的口語表達:在指定時間內,讓考官聽到你如何用兩種語言表達意思。兩部分是分開的語言考核,不能把它理解為一段四分鐘、可自由選語言的演講。

EI 第二項:小組討論

考生以小組形式,就獲指定的題目進行討論。你會與其他考生交流,而不是輪流向考官完成一篇獨立演講。從流程上看,這一項把觀察場景由「個人發言」轉為「與別人互動」:討論會隨不同人的觀點而發展。本文只說明活動形式;具體題目、組員人數和當次時限不應用網上個別經歷當作固定安排。

EI 第三項:管理練習

這一項有較完整的情境資料。考生先閱讀獲發的資料,分析一項管理問題或危機,並擬備個別建議/方案;之後再與其他考生商議採取甚麼行動。它與一般小組討論的分別,是大家要圍繞同一個情境,處理資料中的問題並形成行動決定。警方說明此項不會預先指定領袖,評核亦涉及溝通、判斷及與人合作處理問題的能力。

EI 第四項:領導才能練習

這次考生會被指定擔任小隊領袖,帶領隊員完成一項實體任務。流程包括先聽取考官的英語口頭簡報,可用紙筆記錄並澄清內容;之後獲時間了解場地和器材、形成計劃,再向隊員以英語交代任務。執行階段可用英語或粵語溝通,其他隊員在過程中也會被考核。它雖涉及體能活動,卻是 EI 的領導考核,與另外安排的四項入職體能測試並不相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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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I 之後:心理評估不是 FIB 的別稱

心理評估是最後面試前的獨立程序。警方對這項評估的公開解釋,是向最後面試委員會提供投考者認知能力、情緒韌力及性格特點等額外資料。收到相關通知時,應分清評估與面試各自的日期及要求;完成心理評估也不代表已通過 FIB 或正式獲聘。

FIB:與最後面試委員會面談

警方公布的督察 FIB 由一名高級警司擔任主席、兩名警司擔任成員,地點為灣仔警察總部,歷時約45分鐘。委員會透過提問,進一步評核領導及管理潛能、推動力、個性及價值觀、溝通、判斷和常識。對考生來說,場景由 EI 的小組活動轉為直接與委員面談;委員會需要從你的回應了解你這個人及你的判斷,不能只把這一關想成核對文件。公開資料並沒有承諾每人相同的題目、提問次序或中英文比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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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B 之後仍有哪些程序?

最後面試的「最後」是面試階段的名稱,並不等於即場完成聘用。甄選還涉及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、體能測試、品格審查和體格檢驗等要求。警方 FAQ 指出,督察體能測試可在通過 EI 或 FIB 後安排,因此不要把網上流程圖當成每人完全相同的日曆。實際進度應逐項以個人通知確認。